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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四个模式”学深悟透《监察法》

时间:2018-04-18 09:4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宣传教育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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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实施以来,东至县纪委监委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学习、宣传、贯彻,力促做到学懂、弄通、做实。

召开会议“专题学”。召开常委会议专题学习《监察法》,做到领导干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发挥学习贯彻的“头雁效应”。召开机关党支部会议、机关学习会,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习《监察法》,做到入脑入心。

制定计划“系统学”。将《监察法》作为2018年度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的重点课题,纳入县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自身建设年学习重点,以中心组学习会、纪检监察业务大讲堂等形式,对《监察法》进行全面系统的解读。同时为机关干部职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委巡察机构、各乡镇纪委购置了《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释义》等学习辅导用书,鼓励个人自学。

搭建平台“交流学”。建立“线上”、“线下”两种模式,积极搭建干部职工学习《监察法》的交流平台。一是构建“线下阵地”。通过“主题党日+”、党小组等形式,让机关干部面对面交流学习体会、探讨疑难困惑、发表学习感言。二是创新“线上平台”。借助机关微信群、纪检监察QQ群等载体,及时转发有关解读《监察法》的文字、图片、微视频资料,实时交流学习中遇到的难题,实现学习交流零距离、常态化。

结合实践“重点学”。把学习贯彻《监察法》与当前开展的各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在实践中认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三项职责,全要素试用12项调查措施,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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