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办信质量,有效减少重复举报,切实维护信访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近期,祁门县纪委监委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办理的信访件开展了预审反馈工作。
夯实主体责任,实行签字背书。夯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各单位在收到举报信后,要求主要领导履行主体责任,亲自阅批,组织力量开展核查工作。在核查结束后,主要负责人要审阅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并在报告上亲笔签字背书。党委负责人未在调查处理情况报告上面签字背书的,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一律退回重新办理。
坚持集体审核,全面复核卷宗。对各单位报送的信访件卷宗,由委分管书记、主管常委、信访室开展集体审核,共同对举报信反映问题、证据材料、核查报告,逐一细究。坚持实名举报重点审核的原则,查看实名举报反馈表中群众意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审核完成后填写预审反馈表,将卷宗存在问题逐一列出,向承办单位当场说明。
严格进行预审,切实整改到位。严格预审,详细反馈,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各承办单位,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以加快信访问题的办理进度,提高办理质量。截至目前已完成下级纪检监察组织办理的42个信访件的预审工作,在预审中查出案件材料不规范等6方面问题,发现案件线索1件,该线索通过案管部门交办,促成转立案1件。(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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