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县从落实监督责任、强化执纪力量、严肃纪律要求入手,着力提升乡镇纪委履职能力,以惩治腐败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持续深化“三转”。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和县直纪检组长工作分工的通知》,严格规范乡镇纪委书记工作分工,聚焦主业主责,不再分管主责主业以外的工作。适时组织进行检查和暗访,对形转实不转甚至出现“回头转”的,严肃追究相关党委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提升监督执纪能力。重点抓好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管理和使用,把德才兼备、年富力强、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充实进来,切实解决乡镇纪委工作力量薄弱难题。建立县纪委班子成员联系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加大对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的领导与指导。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邀请省纪委相关业务专家作专题培训解读,定期抽调乡镇纪委人员参与纪律审查和其他专项工作,切实增强乡镇纪委执纪本领。
坚持“刀刃向内”。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及省实施办法,严格遵守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生活“双十”禁令,加强对乡镇监督执纪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把监督执纪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严防“不作为”“灯下黑”。对全县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全覆盖,并进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抓早抓小。一名乡镇纪委书记因履职不力被约谈,有效传导压力。(安庆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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