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底派驻机构改革以来,无为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先行先试,促进派驻机构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着力延伸监督触角,增强监督实效。
抓实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以《关于加强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为纲,制定出台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暂行办法,在授予派驻机构部分监察权限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明晰化各纪检监察组的职责权限;各纪检监察组也根据自身工作实际,认真思考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及时出台了工作制度、履职实施细则,并督促指导县委办出台了主动接受监督实施办法,为派驻机构规范高效履职提供有益参考。
抓实培训,做到有的放矢。配齐配强纪检监察组长,并第一时间安排各组组长参加上级培训,着力增强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履职意识和能力,促进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春节后,及时组织各派驻机构人员座谈务虚,明确工作方向和思路;召开专题业务培训会,案管、审理等室在日常工作中,就派驻纪检监察组如何进行监察立案,开展政务处分等问题进行研究探讨,着力提升派驻机构审查调查业务水平和实战能力。
抓实履责,做到有力有效。在去年底县纪委监委召开的工作启动会结束后,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迅速投入到工作状态,有条不紊地安排开展各项工作。截至目前,各组共参加驻在部门“三重一大”等会议97次,提出监督建议45条,否决议题7个;开展作风建设等监督检查121次,发现问题26个,提出建议或整改意见25条;处置各类问题线索27条,立案15件,给予“第一种形态”处置12人,轻处分4人,开除党籍1人。(芜湖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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