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掌握领导干部廉政情况尤其是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准确把握全市政治生态状况,去年以来池州市共为555名领导干部建立问题线索处置廉政档案干部,探索建立了更新、移交、使用的“三项工作机制”,有效发挥廉政档案在日常监督中的“数据库”作用。
日常更新机制。明确廉政档案日常管理由执纪监督部门负责,收到涉及领导干部的信访举报、谈话函询、立案审查、述职述德述廉等材料,及时建立或更新档案,并报案管部门备案。尤其是问题线索办结后,审查调查部门要与分工联系的执纪监督部门对接,提供相关材料协助其更新档案。
变动移交机制。执纪监督部门在发现所联系地区、单位的领导干部因岗位变动已不再隶属于其管理后,要主动与有管辖权的新部门对接,并在案管部门见证下移交相关廉政档案材料,保证新部门及时全面掌握联系单位干部廉政情况。
审批使用机制。严格廉政档案保密工作纪律要求,严格调阅审批程序,明确在审查调查、评先评优、提拔重用中,机关其他部门调阅廉政档案的,应经分管领导审批;外单位调阅的必须报委主要领导审批,切实管实用活廉政档案。(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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