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在开展医疗卫生、脱贫攻坚领域专项巡察过程中,通过开展“同步监督”,积极探索“自我巡察”的有效途径,坚持巡察到哪里,干部监督就延伸到哪里,努力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巡察铁军”。
强化组织领导。市纪委监委成立同步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市纪委副书记任组长,一名市纪委常委和市委巡察办主任任副组长;市委还成立了四个督导组,同时对专项巡察工作进行同步指导和监督;同步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巡察工作督导组、市委巡察组的日常监督和抽查。
列出“负面清单”。制定《关于对全市巡察干部在巡察期间开展同步监督的工作方案》,围绕着巡察工作效能、巡察纪律执行等情况,列出了以“十不”为重点监督检查内容的“负面清单”。即: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礼金、礼品、代币购物券、香烟等;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吃请和娱乐活动;不参加与巡察无关的活动;不交办或托请与巡察工作无关的事项;不探亲访友;不泄露工作秘密;不单独外出或会客;不超标准食宿;不饮酒;不接受被巡察单位领导陪餐。
完善制度约束。制定完善考勤制度、考绩制度、奖惩制度、调度制度、同步监督周报制度等五项制度。要求巡察结束后评选出一至两名优秀巡察组长,每个巡察组要根据工作实绩给巡察干部写出评定报告,进行排名,评选出一至两名优秀巡察干部进行表彰,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亳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