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至县纪委监委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推进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今年以来共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1·5”重要讲话精神,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等开展了3次中心组学习,并开展了中心组交流发言。
学习制度明确,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组成,主要负责人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并配备1名学习秘书,负责拟定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提出学习研讨选题,精心策划学习方式,做好学习服务工作,确保学习质效。
提高学习针对性,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列入学习内容,一月一专题,增强学习的针对性,要求通过集体学习研讨、个人自学、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组织有效的学习活动。采取领导带头讲课、专家辅导报告、集中交流研讨等形式,充分利用《安徽干部教育在线》等网络学习平台,加强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微学习”,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
严格日常学习管理,强化学习考勤,因故缺勤的,事后仍需“补课”。细化中心组档案和中心组成员个人档案“清单”,加强整理归档,集中学习情况及中心组成员研讨发言情况及时整理上报县委宣传部,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逐步实现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的科学化、规范化。(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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