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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一场“扑空”了的调查

时间:2018-04-04 15:2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清风苑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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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你好,是五河县纪委吗?我刚刚看到一台我县国土部门的公车在沱湖乡行驶,车牌尾号是035,我怀疑是公车私用。”

“你好,具体是在沱湖乡的什么位置?”

“嘟……嘟……”或许出于顾虑,对方迅速挂掉了电话。

2018年3月29日晚7时许,饭后正在堤坝散步的纪主任接到群众电话举报,反映县国土资源局尾号035的公车疑似公车私用的问题。挂了电话后,纪主任立即通知我到达办公室展开调查。

“国土部门的车辆带有明显标识,群众反映的应该没有问题。这么晚了,这台公车还在乡镇公路上行驶,是开展公务活动?还是公车私用?”纪主任一边与我分析着案情,一边拨通了驻县国土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吴传会的电话。

“吴组长,您好,我是纪少锋,你们国土局有没有尾号035的公车?”纪主任直奔主题。

“没错,有一台车牌号为皖C-GT035的公车,是沱湖乡国土所的公务用车。”吴组长答道。

“国土所用车是否需向县局报备?”纪主任继续追问。

“所里面用车不需要向县局报备。国土部门的每台公车都安装了GPS定位系统,我们以此监控每台车辆的运行轨迹。沱湖乡国土所今天配合沱湖乡政府开展水面测量工作,使用了这台公车。如果需要的话,我把该车的运行轨迹调取出来,截图发给你们。”带着职业的敏感,吴组长似乎已经明白了纪主任的意图,主动解释道。

19点50分。结束了与吴组长的通话,纪主任再次拨通了沱湖乡乡长谢怀铁的电话以作进一步求证。

“谢乡长,国土所今天有没有参与乡里的工作,是否动用了他们的公车?”纪主任直奔主题。

“没错,今天乡政府组织县渔政站,乡国土所,以及乡、村干部参加水面测量工作,用国土所的车跑了一天,这不刚刚结束回到乡政府,你的电话就来了。”谢乡长回答道。

“有没有行至与工作无关的地点?”纪主任接着问。

“没有,今天的水面测量工作是我牵头负责的,一共安排了三台公车,分别是县渔政站的车、乡政府的车和乡国土所的车。测量从中午开始,所有的公车都在我本人的调度下使用,没有任何公车私用的情况。测量结束后,也就是刚刚,我们一起返回的乡政府,现在除了县渔政站的车回去了,其余两台车都停在单位院内呢。”谢乡长对使用公车的情况作出了详细说明。

与此同时,纪主任的手机接收到了吴组长发来的皖C-GT035公车运行轨迹图,与谢乡长所述一致。

“如此看来,这台车辆今天确实没有公车私用的问题。”作出判断后,纪主任及时将调查情况向举报人作了电话回访。

“没想到这么晚了你们还去调查,起初我只是抱着尝试的心理向你们反映问题,没想到你们如此重视,谢谢你们,我为你们点赞。”举报人诚恳地表示感谢,并对调查结果表示满意。

“又是一场‘扑空’了的调查!”我不禁感慨道。这已是今年以来我们第三次“扑空”了,虽然煞费周折,但我感觉收获颇丰。每一次的举报、调查,即便是一无所获,也足以对党员干部们起到充分的警醒作用。在此过程中,不但磨练我们反“四风”的本领,更让我们深深感受到群众监督意识的不断提升。今年以来,在群众监督的有机融合下,我们已查处“四风”问题5起,处理党员干部3人,充分展示了群众监督的力量,持续释放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有了群众监督的支撑,相信我们的监督将更加全面、更加权威高效。(五河县纪委监委 邵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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