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反腐败协调小组在县委统一领导和县纪委统筹协调下,积极探索加强执纪执法部门协作配合的有效途径,整合各成员单位优势,在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职责明晰、配合密切、定期通报移送、快速处置的顺畅运行机制,构建“立体式”反腐网络,不断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提升“协同作战”战斗力。
按月通报移送。每月初,法院、检察院、公安等机关将上个月全县司法、行政处理结束的案件汇总、建立台账向县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进行通报、移交。
协作精准筛查。对移交的台账进行整理,加强与组织部门沟通,在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对处罚人员进行初步筛查,找出疑似党员干部身份的人员,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查询党员原始卡片或者干部履历,甄别党员干部身份。
分类快速处置。将确认身份的党员干部信息反馈给移送单位,按照“一人一卷”复制、调阅卷宗,登记后进行分流、交办,依纪依法依规快速处理到位。今年1-3月,法院、检察院、公安等机关向县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通报移送线索82条,筛查甄别处理党员干部15人,党政纪处分12人,达到了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芜湖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