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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警惕微腐败 常敲警示钟

时间:2018-04-02 08:5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廉政时评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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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次观看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片都会受到一次深刻的思想教育,最近观看的《筑牢根基》是由宣城市宣州区纪委监委通过剖析近年来查处的多起村干部群体腐败案拍摄的警示教育片,这部片子对“苍蝇乱飞也要拍”进行了真实写照。片中,部分违纪违法村干部钻政策的空子、钻监管的漏洞,胆大妄为,以身试法,阻碍农民群众享受“红利”,影响十分恶劣,最终身陷囹圄,可悲可叹!

从全国各地查处的腐败案件来看,农村“微腐败”已成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个工作重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微腐败”虽小却伤根基,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这些问题留给我们的是沉痛教训,给广大基层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为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提供了深刻警示。

监督缺位,必定滋生腐败。纵观腐败发生的原因,大都很浅显,基本属于监督体系不完善、个人思想道德素质水平有待提高等,其中监督缺位是根本原因,再小的权力失去监督,都有可能酿成腐败。如果农村监督体系不到位,村民对政策了解不准确,农村农民群体监督意识不强,对村干部的一些明显不合理、不合法的行为置之不理,村监委会也是形同虚设,在监督缺位的情况下,失去“阳光”照射的死角成了滋生腐败的温床,而失去监督的权力则在膨胀的个人私欲中渐渐脱离运行的轨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扎紧制度栅栏,并以铁的纪律确保制度刚性运行,才能有效防止“乡村硕鼠”现象的滋生蔓延。

肆意妄为,终将引火自焚。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如果不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肆意妄为,就会造成使一系列农村惠农政策无法落实,截留、挪用、克扣国家惠农补贴资金,以及工程建设乱象丛生、私设小金库违规花钱等问题易发多发,严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严重影响新农村建设。殊不知,任何一名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都要时刻牢记权为民所赋,坚持权为民所用,注重用权受监督,肆意妄为者,终将引火自焚。对于基层纪检干部来说,必须切实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流程的监督管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目无法纪,必将滑向深渊。党员干部必须做到依法用权,权为民所用,否则必将滑向深渊。警示片中所反映的基层村干部将工程化整为零逃避招标、非法套取并挥霍工程款,200多万的工程只有村干部与承建商的口头约定就开始施工,涉农资金竟成了人人想吃的“唐僧肉”,但是蛀虫们的好景注定不会长久。据统计,近两年来宣州区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及基层村干部违法犯罪案件9件20人,涉案金额800余万元;全区乡镇街道纪(工)委共立案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79件,给予党纪处分83人。正所谓涉嫌职务犯罪者,罪责加身,锒铛入狱;违反党规党纪者,挺纪在前,纪律处分绝不手软。(张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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