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组数字看监察法》《监委“搜查”,怎么搜》《监委“留置”,怎么留》......,南陵纪检监察微信群近日颇为“热闹”,一篇篇关于学习监察法、监察业务知识解读的文章被大家推送出来,并且讨论热烈。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后,南陵县纪委迅速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贯彻活动,为精准履行监察职能充电蓄能,打好基础。
早部署,有准备的学。在两会召开前夕,县纪委宣传部通过微信平台将学习贯彻“两会精神”要求及时传达到全县各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手”中,要求结合实际、开展方便、快捷、有效的学习贯彻活动,做到有准备、有计划、有措施。
快反应,有组织的学。通过中心组扩大会等方式做好集中学习。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把中央、安徽省等纪检监察网站、客户端、微信公众号作为必学平台,时刻关注做好自学。选取权威解读文章推送至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微信群,并积极组织讨论,保持学习的热度。
勤解读,有质量的学。充分发挥转隶同志法律业务知识丰富的作用,选取6名同志作为学习的解读员,利用“春谷清风”讲堂、微信群等平台带领纪检监察干部学,并答疑解惑,帮助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学深、弄懂。
细思考,有目的的学。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紧密联系实际,结合自身所担负的职责,认真研读《监察法》相关条文,对工作中面临的疑问、难点,以及下一步如何在工作中贯彻落实进行认真思考,为精准执行《监察法》做准备、打基础、谋思路,切实把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的“体量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质量优势”。 (芜湖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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