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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委巡察组向六家市直单位反馈巡察意见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和市委要求,3月22日、2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第二巡察组分别向市文联、市房产局、市药发局、市商务和粮食局、市科协、市体育局反馈了巡察意见。

据了解,四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对市商务与粮食局党组、市房产局党组、市体育局党组、市文联党组、市药发局党组、市科协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同时,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对被巡察单位选人用人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对被巡察单位意识形态领域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市、县(区)扶贫领域危房改造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专项巡察;授权市委第一巡察组,对粮食系统开展专项检查。

巡察组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切实采取措施,抓早抓小,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到知错就改、“不贰过”,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取得实质性效果。要按照巡察整改意见要求,及时报送整改情况报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整改结束后,要按要求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整改情况,自觉接受本单位党员干部及社会的监督。

被巡察单位党组主要负责人认为,巡察组反馈的情况、提出的意见建议,实事求是、全面客观,被巡察单位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并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专题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认真制订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逐一落实整改,同时,把落实整改的过程与具体工作实践相结合,着力推动单位工作再上新台阶。(亳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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