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第三巡视组在砀山县巡视反馈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立即行动,组建8个督查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办公用房超标问题为期15天的专项整治工作。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将对全县各镇(园区),县委各部、室、委,县直各单位,各直属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各派出机构,各人民团体班子成员办公用房配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清理。督查组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测量、实地查看等方式,重点督查:各单位执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等要求情况,单位领导干部办公室面积是否超标准,是否存在“门中门”等问题;办公用房使用中是否存在违规多处办公、虚设办公桌、弄虚作假等问题;办公用房是否存在超标准装修等问题;单位工作人员调离或者退休的,是否在其办理调离或者退休手续后1个月内收回办公用房;办公用房安排使用情况是否按年度通过单位公示栏等平台进行内部公示。
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将汇总有关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案管室,并及时掌握有关问题线索查处和问题整改进展。对各单位自查整改中应发现、应整改的问题未发现、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对专项督查中发现的办公用房使用依然违反有关规定的,县纪委监委将严肃问责,不仅问责直接当事人,对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党(工)委(党组)和纪(工)委(纪检组),也将严肃问责。(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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