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宣城市监察委员会批准,宁国市监察委员会对该市南山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姜某涉嫌严重违法采取留置措施,并进行监察调查。这是宁国市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发生的第一起留置案件,同时也是宣城市监察委员会成立后的第一案,充分彰显了宁国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
今年3月初,根据群众反映,宁国市监察委员会发现南山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姜某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经初步审核,监察委员会已掌握其部分违法事实,但仍有重要问题需进一步调查。为此,经报宣城市监察委员会批准,宁国市监察委员会随即对姜某采取留置措施。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将留置明确为监察机关调查严重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重要手段,并对留置的使用条件和审批程序等作出严格限制,进一步推动反腐败工作法治化,保障监察权的正确行使。该案从发现问题线索到启动初核程序、立案、采取调查措施,均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请示报告,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同时,该案的办理亦为其他县级监察委员会开展监察调查工作积累了一定经验。(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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