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下午,池州市纪委监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张勇主持会议。会上,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大家一致认为监察法的通过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构建权威高效监察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深远而重大的意义。
会议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要站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整体把握、深刻理解监察法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分层分级统筹开展有针对性的系统化、专业化培训,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深刻理解条文的内涵精髓,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会议强调,要牢牢把握监委的政治机关定位,切实增强贯彻实施监察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贯彻实施的政治站位,增强贯彻实施的政治能力,激发贯彻实施的责任担当,严格依法依规行使职权。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运用“四种形态”原理,强化对各类监察对象的日常监督。要强化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探索构建权威高效的体制机制,把制度优势真正转化成治理效能。
会议要求,要健全内控机制,从严要求、从严管理,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以实际行动践行打铁必须自身硬,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会上,市纪委监委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和纪检监察室主任还就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了交流发言。(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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