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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完善体制机制 牢牢抓住“两个责任”不放松

时间:2018-03-06 08:5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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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以来,铜陵市牢牢抓住“两个责任”不放松,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加强派驻机构建设,深化政治巡察,全面深化落实“两个责任”“两个全覆盖”。

抓住“两个责任”,形成工作合力。修订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办法,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清单、“两个责任”纪实管理等制度,深入开展“两个责任”考核、约谈函询、述廉述责受评等工作,进一步完善责任链条、拧紧责任螺丝、督促责任落实。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全市共实施“两个责任”问责12起,问责领导干部1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人,对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3个单位实施年度考核“一票否决”。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加强派驻机构建设,实施派驻机构改革,出台《关于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重新设置市纪委派驻纪检组21个,其中,综合派驻16个,单独派驻5个,派驻机构数较改革前精简54%,监督独立性和权威性明显增强。认真开展派驻机构工作述职评议、派驻机构负责人任前谈话等工作,督促派驻机构履职尽责、发挥作用。

深化政治巡察,充分彰显震慑遏制治本作用。修订《中共铜陵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制定《中共铜陵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中共铜陵市委巡察全覆盖工作方案》等28项制度,巡察“1+N”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在对党委(党组)开展巡察的同时,对同级纪委(纪检组)开展巡察,同步开展选人用人、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大力实施市、县(区)两级联动巡察和县区交叉巡察,巡察监督“全覆盖”“一盘棋”格局初步形成。全年,市委巡察机构共组织开展4轮巡察,巡察党组织40个,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问题439个,发现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76件;根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立案1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县(区)巡察机构共巡察党组织56个,发现党员干部问题线索52件。

2018年,铜陵市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将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督促各级纪委监委切实担负起党内监督、国家监察专责机关职责。进一步巩固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成果,明确派驻机构监察权限和工作程序,强化监督职责,发挥“探头”作用。深化政治巡察,合理安排巡察任务,统筹安排常规巡察,深化专项巡察,积极探索机动式巡察,进一步健全完善巡视巡察联动和市、县(区)两级巡察联动机制,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确保让每轮巡察都成为政治看齐之巡、警醒教育之巡、整肃立规之巡。(铜陵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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