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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18-03-01 16:3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淮北市,淮北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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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原招生办主任谢民公款旅游、公款报销个人费用问题。2015年10月,谢民前往福建福州出差。期间,以招生考察名义到厦门、武夷山等地参观游玩,产生费用使用公款报销。另外,谢民在任淮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主任期间,以办公用品名义开具发票,公款报销个人购买汽车脚垫等物品费用。组织调查期间,谢民主动上交违纪款。2018年2月,谢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上交财政。

二、濉溪县孙疃粮站站长张文亮组织公款吃喝等问题。2017年5月29日,张文亮在濉溪县城一饭店组织本站职工公款吃喝,事后以招待上级来人检查工作为由报销。2016年1月、11月,张文亮两次在单位公务接待活动中违规安排酒水且带头饮酒。2018年2月,张文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上交财政。

三、淮北相山区曲阳街道信访办兼征收办主任步玉龙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2015年5月27日,步玉龙在市内一酒店为其儿子举办婚宴,超出向组织报备桌数22桌,违规收受下属礼金5000元。同时,步玉龙在参与拆迁工作中,履职不力,致使国家财产受到损失。2018年2月,步玉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上交财政。

四、淮北杜集区高岳街道高岳社区第十村民组长马飞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2017年10月24日(周二)中午,马飞违反规定饮酒。下午,在调解群众纠纷过程中,马飞与群众发生冲突,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2月,马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淮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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