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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建立巡察审计联动机制

巡察和审计都是监督的有效方式,为进一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歙县建立了巡察审计联动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信息相互共享。每轮巡察对象的确定,都由巡察、审计等部门共同商议后报研;巡察进驻前,审计部门及时向巡察组提供了相关审计情况,以便巡察组确定巡察方向和重点;在巡察过程中,双方保持密切联系,互通信息,并商请有关事项解决;巡察结束后,巡察有关情况及时向审计部门交流沟通,从而使问题导向更加鲜明。

工作相互配合。将优秀审计干部纳入县委巡察人才库,每一轮巡察,审计部门都派出业务骨干全程参与,一名改任非领导职务的原正科级领导还被选任为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审计干部在巡察发现问题和问题线索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巡察机构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时,优先安排近期已审计且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审计部门在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时,充分征求了巡察机构意见,并对拟排入巡察年度计划且近期未开展审计的单位优先安排审计,从而使工作衔接更加紧密。

成果相互运用。把审计问题是否整改作为巡察重点,对审计整改不力的坑口乡等进行了再压责、促落实,以巡察监督强推审计整改;审计部门对巡察建议优先办理,反馈的4条巡察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以审计的再发力推动突出问题的解决;巡察、审计等部门还联合制定了《歙县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从而使制度的“笼子”扎的更紧。(黄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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