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怀远:2017年立案510件处分568人

时间:2018-02-26 19:3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字体: 】      打印

2017年,怀远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反腐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寸土不让,防“病树”、正“歪树”、拔“烂树”,着力保护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

正风以肃纪,纠治“四风”持续加压

去年以来,怀远县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修订完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线索移送工作规则》,打破过去纪委先提醒后督查的单一模式,明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线索先于其他问题线索移送。充分运用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机制,积极调动各职能部门移交问题线索的主观能动性。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等关键时间节点,协调税务、审计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4次,发现问题线索14条,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及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对24家单位进行问题反馈。

“2017年3月,通过调阅公车运行轨迹和公安系统治安监控探头,我们发现2017年3月25日中午标有司法字样的公车皖CD130警驶入双桥集镇医院院内,并停在饭店门口。车上陆续下来四人,分别是……”这是县纪委利用科技手段迅速查处公车私用问题的一个缩影。

怀远县综合利用科技手段,常练“三招”建立公车管理长效机制,让“车轮腐败”无处遁形。支起“收声筒”,对218辆公车亮明身份,对举报情况建立实时台账;擦亮“千里眼”,与公安交管部门协作,利用公安智能交通控制系统与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对全县公务车辆实时全方位监控;限制“任我行”,全县218辆公务用车均安装GPS定位系统,随时调取查看每辆公车运行轨迹及使用时间。同时不定期调取公务油卡加油记录,采用痕迹倒查的方式,排查公务加油卡使用时间、使用频次、加油地点、加油数额,严防私车公养。

重拳治贪腐,执纪审查以质提效

“我们在走访核查中发现了淝河乡三关村支部委员、报账员邵长连存在涉嫌违规领取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问题线索……”2017年9月21日上午9时,蚌埠市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核查组将此条问题线索转交给怀远县纪委。上午10时许,怀远县纪委决定启动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快速核查机制。历时七个小时,下午17时50分,第五纪检监察室通过分组行动提高效率将问题线索核查完毕并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攥指成拳、快查快办成为怀远县纪委执纪审查工作的年度关键词。

攥指成拳需要精准发力。该县将全县73个县直单位及乡镇按照区域相近、职能互补的原则,重新划分为5个纪检监察协作组,实行“一案一授权”“一案设一组”新模式,打破执纪审查“人情关”的阻碍。2017年,指定执纪审查独立核查问题线索109条,立案71件,处分39人;参与执纪审查工作170人,核查问题线索382条,立案312件,处分189人,实现了监督执纪人员力量的全面整合和最大化利用。

快查快办需要以质为首。该县结合工作实际,将《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中有关要求具体化,出台《怀远县纪委机关纪律审查程序规定(试行)》,结合实际制作《怀远县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处置呈批表》等5种制式表格,严格按照新“五类”处置方式和标准强化执纪审查的全过程管理,对“人、事、时”三项严格把控,权责到人,以质保效。健全问题线索动态督办机制,建立问题线索跟踪督办台账,明确所有转送件办理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办结时限,做到“每月报告结账、每季度督查通报”,扭紧执纪审查工作链条。

2017年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715件(次),立案510件,结案50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68人,平均每天就有1名党员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

警钟当常鸣,以案为鉴惩前毖后

2017年以来,怀远县坚持监督关口前移,用好警示教育这件思想“利器”,始终把廉洁教育作为惩防体系建设的基础工作。紧盯节假日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通报典型案例6批、14起,以案为鉴常醒脑。围绕“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甄选违反“六项纪律”典型案例,组织开展“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主题宣讲19场;编印《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汇编》700余册发放至县直各单位和361个村(居),扩大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辐射能量。

在坚持关口前移的同时不忘写好监督执纪的后半篇文章,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在宣读处分决定之后配套召开民主生活会53次,并将回访教育抓常抓实,通过登门恳谈、集中座谈、单独访谈等形式开展回访教育132人次,了解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动态,听取其所在单位领导、党员群众对受处分人员思想表现的评价,通过受处分人员与所在单位同事进行面对面、心贴心的交谈,既提醒自己又警示旁人,真正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蚌埠市纪委、市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