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纪委严格按照自评、检查、评议、整改、总结、培训六步骤,从严从实开展2017年度案件质量检查工作,改变过去“囫囵吞枣”、“走马观花”式检查,确保检查一件、质量过硬一件。
自评+检查。市纪委各案件审查组严格对照《关于在全市开展案件质量检查活动的方案》,填报自查报告和对自己所办案件进行评分;各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对照《明光市乡镇(街道)纪(工)委案件质量检查考评表》,逐案进行对标检查打分,上报自查情况汇报。市纪委派出三个案件质量检查组,对本委办结的35起案件进行全面检查,共抽查基层纪检监察机构76起查结的案件。针对发现问题,逐案填写《检查问题清单》,共计发出问题清单111份,发现问题289条,涉及到纪律审查工作中的8个方面。
评议+整改。由各检查组组长召集检查人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评议,保持检查标准的统一性、科学性、规范性。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取得一致的意见后,由组长统一向被检查单位进行反馈,并征求被检查单位的意见,采纳合理建议。严格要求被检查单位对照《检查问题清单》,逐案逐条予以整改;对发现的共性问题,被检查单位还必须对未检查的案件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逐案逐条填写在《案件整改落实反馈单》,上报各案件质量检查组。
总结+培训。认真总结梳理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形成一份分析报告和一份通报,报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审阅。同时,针对发现的问题,不仅作为业务培训的重点内容进行讲解,还要有针对性的制作规范的纪律审查流程图表和文书样板,进一步规范全市纪律审查工作,提升案件办理质量。(滁州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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