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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700余名党员干部旁听巡回法庭公开审判 接受警示教育

时间:2018-02-08 09:5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宣传教育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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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十届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加大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治理力度,按照 “警示先行、教育在前”的原则,金寨县纪委监委组织全县所有村(社区)支部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部分乡镇全体村干部以及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政法委员等共700余人,于2月6日上午在金寨县影剧院,参加了一起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活动。

金寨县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金寨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曾某某、郑某某、蔡某某分别聘请律师作为辩护人。公诉人当庭指控三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并对证据进行举证,三名被告人辩护律师对公诉人的指控发表了辩护意见,控辩双方就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证据进行了辩论,三名被告人做了最后陈述。

金寨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曾某某、郑某某、蔡某某在担任金寨县沙河乡村干部期间,作为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协助乡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采取虚报冒领、截留等手段共同或单独贪污公款。当庭宣判:曾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判决郑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判决蔡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1万元。三名被告人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庭审结束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对参加旁听人员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对这起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要求:要严肃执纪问责,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氛围;要层层压实责任,营造“不易腐”的政治生态;要加强制度建设,扎密“不能腐”的制度笼子;要强化警示教育,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这起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的公开审理,对参加旁听人员产生极大的触动,既是一次深刻的警示教育,又是一次很好的法律宣传。大家纷纷表示,要从这起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训,今后要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纪律意识,守住底线,不越红线,做忠诚、干净、担当、群众信赖的好干部,为打赢该县脱贫攻坚战、建设美丽乡村作出贡献。(六安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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