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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及其“保护伞”

时间:2018-02-07 09:49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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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阜阳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积极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明确部署和要求。

通知》要求,要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执纪审查和巡察工作内容,重点关注新形势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出现的新动向,缜密分析,认真研判,坚决惩治城乡基层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对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人员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要紧盯不放,深挖见底。要坚决查处地方党委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失职渎职问题,对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要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敢于亮剑,铁面执纪,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作用。要进一步畅通“信、访、网、电”举报渠道,切实打造信访举报的“千里眼”和“顺风耳”,通过领导下访、专项巡察、重点督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多渠道、多途径主动获取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要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梳理纪检监察机关掌握的线索和检察机关移交的线索,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进行一次“大起底”,建立专门台账,定期盘点销号。要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要提高工作效率,注重社会效果,落实首办责任,注重抓早抓小,严肃工作纪律,切实提高工作实效。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在同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和工作会商,切实提高工作的整体性、协同性,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无缝衔接、全程链接。(阜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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