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灵璧县派出5个考核组,由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对全县各乡镇(开发区)和县直各单位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进行专项考核,力促“两个责任”向下延伸、压实。
聚焦责任清单,细化考核内容。为更加准确反映考核成绩,本次考核在年初签订责任书、开列责任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量化了目标责任及评分标准,将党委主体责任细化为组织领导、工作部署、指导协调、担当落实4大项34小项,将纪委监督责任具化为31个小项,让考核内容一目了然,考核结果更具说服力。此外,本次考核还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情况作为考核重点,旨在夯实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政治责任,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坚持问题导向,增强考核实效。考核前,综合汇总信访、案管、审理、巡察、宣传、党风政风监督等部门意见,分析研判基层落实“两个责任”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让考核有备而去。考核过程中,通过听取汇报、述责述廉、查看记录、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查看及征求意见等方式对履责情况进行全面评价,既注重考量工作实绩,更注重查摆存在问题。考核结束后,依据考核情况对各单位“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量化打分,确定相应等次。
深化结果运用,提升履责水平。本着以检查促落实,以考核增实效的原则,把考核结果运用和问题整改落实摆上突出位置,及时向被考核单位反馈考核结果、交办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意见,“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单位还将纳入重点监督对象,主要负责同志还要在县纪委全会上述职述廉并接受委员现场质询评议,以此倒逼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履行监督责任,推动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大合力。(宿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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