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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2017年运用“四种形态” 处理党员干部1114人次

时间:2018-02-01 09:4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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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濉溪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全面加强监督执纪力度,全年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1114人次,其中,运用前两种形态处理995人次,占处理总数的89%。

教育先导,增强“免疫力”。着力加强宣传、教育、预防,通过举办“濉河清风”大讲堂、编印警示教育读本、召开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拍摄廉政微电影等方式,多层面开展党性和纪律教育,要求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2017年,共开展宣讲30余场,印发警示教育读本2000册,开展现场警示教育65场,促进党风廉政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筑牢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抓早抓小,及时“正歪树”。在早发现、早提醒上下功夫,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213名村纪检委员参与村级重大事项的监督,把监督触角延伸到“最后一公里”,及时发现和处理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发挥好巡察“利剑”作用,精准发现、定点突破,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用药”,切实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尺度不松,反腐“强震慑”。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采取问题线索集中排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问题挂牌督办等办法,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对群众反映强烈和顶风违纪的,坚持动真碰硬、严肃查处。2017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1090件,立案390件,结案44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07人,移送司法机关15人。(淮北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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