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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南谯:“4+2”模式推进派驻机构规范化建设

时间:2018-01-24 11:1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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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监督是党的自我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实现全面覆盖监督体系的重要方面。滁州市南谯区纪委准确把握派驻监督工作相关要求,通过“4+2”模式整合派驻力量,增强监督合力,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监督“探照灯”和“婆婆嘴”作用。

轮岗交流,优化人员结构。通过轮岗交流、内部选调等方式优化人员结构,在撤销原有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基础上,成立4个综合派驻纪检组和法院、检察院2个单独派驻纪检组,划转全区编制15名,其中派驻区委办、政府办、财政局各4名,派驻区农委(粮食局)3名。

廉政谈话,敲响思想警钟。区纪委主要领导亲自与派驻纪检干部集体廉政谈话,强调要树立“四个意识”,增强政治定力;要主动接受监督,正确看待权力;要吾日三省吾身,保持清廉本色;要练就过硬本领,敢于担当问责。

超前谋划,理顺监督机制。召开派驻机构人员进驻见面会,4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和全区36家区一级单位“一把手”进行“面对面”交流,及时介绍派驻、巡察机构以及监察体制改革基本情况。通过下发《关于加强区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明确派驻机构职责和季度谈话、半年查账、年度核查等工作目标,要求驻在单位明确1名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班子成员和1名联络员。

强化培训,提升监督能力。通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专题培训、每周一课等形式,围绕执纪审查、信访举报、线索处置等内容进行重点辅导。举办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测试,以考促学,同时实行派驻与巡察机构交叉履职,通过联合办案进行互动帮带,全面提升派驻人员监督执纪能力和水平。

跟踪推进,完善监督机制。调取“三定方案”摸清工作职责和人员底数,认真履行“三重一大”监督职责,持续开展两节期间作风督查,妥善处置信访案件线索。通过周例会、月座谈了解派驻机构工作情况,围绕考勤管理、线索处置、待遇保障等问题展开座谈,及时梳理意见和建议,全面分析研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交区纪委常委会、区委书记办公会研究解决。(滁州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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