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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受贿行贿一起查 培养不想腐的自觉

时间:2018-01-24 08:3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清风苑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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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钱放在我口袋里,我一直都不踏实,本来是准备周转一下,想着尽快还回去,应该不会被发现的……”这是我在市纪委挂职以来协助审理的第一个案件,当事人是一位贪污公款的村干部。

“应该不会被发现”,我想这是所有大贪大腐一步步走向深渊时都会有的侥幸心理吧,殊不知“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跨出了贪腐第一步,就很难克服惯性收住脚步!

看着眼前这位犯了错的干部,我想起了在基层从事食品药品监管时的一个难忘经历,这经历,让我深刻地对“行贿受贿一起查”有了更深的理解。

两年前,我在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和同事到一家超市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货架上有3桶方便面超过了保质期,当时店里只有服务员,我就给店主打电话让他到现场配合调查。

“就几桶方便面,你们就别带走了,下次我一定注意。”老板王某笑着对我说。

“几桶方便面货值虽然不大,但要是因此造成了食品安全问题那就不是小事了,请你核对无误后签字。”我把整理好的现场检查文书递给他。

见我没有松口的意思,店主也就没有说什么了。原以为这是我工作中毫无插曲的一件小事,没想到,在回单位的路上,手机微信声响起,有个人加我好友并备注说:“我是刚才超市的小王,有点事情想咨询你一下。”同意添加后还没来得及编辑信息,屏幕上就弹出了一个转账信息——1000元。

“你这是干什么??!!!”我瞬间明白了他的意思,气愤地回复到。

“几桶方便面过期时间不长,你给我个机会,这点小意思你就收下,回头我再请你坐坐”。

“请你尊重我们的执法工作,这件事可大可小,你要是配合我们调查,那就是走法律程序对你进行罚款,如果你要这么做,事情绝对没有你想的那么小!!!这钱我是肯定不会收的,24小时后会自动退回去。”当我把这段话发给他后,再也没有消息传来。

回到所里,我第一时间把有关情况向所长进行了汇报。“这件事你做的绝对正确,你还年轻,以后如果遇到类似的诱惑,希望你能始终坚持自己的原则。”所长对我竖起大拇指,接着说,“刚刚局里还让我们支部推荐党员先锋岗,你绝对是最佳人选。”

那天晚上,我再三查看那笔钱的状态,直到第二天,确认那笔钱没有转到我账户上,这才放下心来。后来我们也依据相关法律对当事人经营过期食品的行为进行了处罚。也许超市老板会认为我不通情理,但我从没后悔过,因为我拒绝了诱惑,遵守了党纪国法,坚守了身为党员应该遵守的纪律,问心无愧。

不是非要等到违纪违法了才后悔当初贪欲作祟,而是要在诱惑面前多想想违法乱纪必然不会有好结果。一个个行贿者助长了受贿者的嚣张气焰,对于行贿者,当然也必须严查。两年来,每当我回忆起这件事,我都会告诫自己,如果当时我没有经住诱惑选择了默默收下,我肯定已经越陷越深了,说不定我现在在市纪委也不是挂职了,而是在这来接受调查……

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无疑是开出了标本兼治的“一剂良药”,只有掐断行贿的“源头祸水”,才能有效遏制受贿,打造政治生态的“一汪清泉”。而作为纪检干部,要当好“监督员”,更要当好“教导员”,要通过不断的宣传教育营造清正廉洁的社会环境,使党员干部提高思想觉悟,从不敢腐的被动和不能腐的无奈最终演化为不想腐的自觉,从而将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宁国市纪委、市监委 罗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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