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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进行时】合肥蜀山:实现全面融合 打造纪检铁军

时间:2018-01-23 09:4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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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合肥市蜀山区纪委监委发出2018年1号“红脸出汗”谈话通知书,决定对该区城管委天鹅湖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王某、机动中队中队长刘某、天鹅湖中队中队长张某给予“红脸出汗”谈话。这是该区监察委员会成立以后第一次进行执纪谈话。经查,王某、张某、刘某等人存在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虽然金额不大,且主要用于加班就餐等事宜,但为达到抓早抓小,警示教育的目的,蜀山区纪委监委决定给予三人“红脸出汗”谈话。

自开展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蜀山区纪委以打造一支既懂法又懂纪的铁军为目标,以全融合为要求,将思想、人员和业务确立为三项工作重点,坚持以思想融合带动队伍融合,以队伍融合带动业务融合,努力实现1+1>2的效果。

坚持思想统一为先。通过学习深化认识,进一步加强对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根本目标和目的的理解,确立两手抓,两促进的工作方针,即抓好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促进监督执纪问责,抓好监督执纪问责保障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坚持人员融合为基。按照省市纪委的统一要求,蜀山区纪委以“进一家门、成一家人、说一家话、干一家事”为目标,通过谈心谈话,凝聚改革共识,破除思想顾虑;通过开展教育培训和研讨交流,使转隶人员熟悉纪检工作,适应工作环境;通过开展党支部活动,搭建思想交流平台,最终实现了人员的快速融合和战斗力的快速生成。

坚持业务融合为本。坚决落实省市要求,统筹人员配置,将转隶人员重点向审查调查、案件审理、案件监督等部门倾斜,确保75%以上的人员在业务岗位。突出混编要求,组建业务部门。在综合考虑个人要求和岗位需要的基础上,将转隶人员和原纪委人员在相关部门混合配置,共同参与案件办理,实现优势互补。通过集中培训和“以案代训”,尽快提升工作技能和业务素养。突出纪检特色,严格遵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切实转变执纪执法观念,落实“四种形态要求”,抓早抓小。强化规则意识,以《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为遵循,严格按照程序规定,依规依纪开展调查工作,按要求开立相关文书。(合肥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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