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驻省外办纪检组:“三措并举”在2家综合监督单位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时间:2017-12-27 16:0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派驻机构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今年以来,驻省外办纪检组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和省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决策部署,聚焦主责主业,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机制,监督执纪问责,忠诚履职尽责,在省外办、省旅发委(原省旅游局)等2家综合监督单位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认真办理人民来信来访。在2家综合监督单位设立举报箱和专用电子邮箱,接收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对收到涉及省外办和省旅发委干部的信访件,纪检组认真研究方案,严格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方式,分类处置、动态管理问题线索。通过实地调查、谈心谈话、转办处理等多种方式,对有关重点问题深入单位、企业、酒店等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回复办理情况。如对省纪委转办的反映有关处级领导干部有关问题,纪检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制定调查方案,严格调查纪律和程序,认真细致展开调查,重点采用查询财务账目和相关人员谈话、对当事人函询等方式方法,并形成详细的调查报告。既保持对举报人认真的态度,也实事求是体现对被举报人的负责精神。

加大谈话函询力度。坚持经常抓、抓经常,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从小问题着手、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今年以来,纪检组认真开展谈话函询工作,严格谈话函询材料的审核把关,并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函询问题情况说明上“签字背书”,及时纠正一些苗头性问题,使党风廉政持续向好的方面发展。截至目前,对1人进行诫勉谈话、5人进行批评教育、2人进行谈话函询、6人进行谈话提醒。

严格执行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按照有关规定针对干部漏报瞒报房产、较大数额理财产品、个人婚姻家庭状况和“三龄两历”的,区分不同情况进行严肃处理。如对2名处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责令其写出深刻检查。对1名处级干部就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问题进行诫勉谈话。(驻省外办纪检组)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