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驻省财政厅纪检组坚持把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履职尽责的重要抓手,扎实有力推动财政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防微杜渐,重在预防。树立“抓早抓小也是成绩”的监督执纪理念,注重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对反映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谈话提醒,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今年以来,共对3名处级干部进行廉政提醒谈话、6名处级干部进行廉政警示谈话,并督促厅党组及时约谈函询处级及处级以下工作人员21人,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同时,坚持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分别对7名新任处级干部、30名交流轮岗干部、9名挂职锻炼干部、4名军转干部、10名新录用公务员进行廉政谈话,警示提醒财政干部绷紧廉政之弦。
擦亮“探头”,深察细纠。不断完善信访举报定期分析机制,对反映集中、问题严重的信访举报件,重点督办、限期办结;注重从巡视(巡察)监督、财务审计、信访举报和日常督查等工作中梳理问题线索,按照处置问题线索的要求,认真组织排查、处置每一件问题线索。会同厅党组制定《中共安徽省财政厅党组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完成对3家厅属单位的巡察,共发现并反馈51个具体问题,督促被巡察单位及时整改;印发《关于巡察发现有关问题的通报》,梳理出“15个共性问题及其表现”通报给未被巡察的处室单位,要求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未巡先改。
严格执纪,规范审查。今年以来,共直接处置问题线索10件,其中谈话函询4件、谈话函询转初步核实2件、初步核实2件、立案审查1件。认真落实省纪委执纪审查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建设执纪审查标准化谈话室,制定医疗保障方案,努力保障执纪审查工作安全。(驻省财政厅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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