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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历监察体制改革】脱下“检察蓝”转移“新战场”

时间:2017-12-27 08:5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清风苑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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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按照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的统一部署,我从区检察院转隶到区纪委,成为纪检监察战线上的一名新兵。回首两年的反贪工作,有感动、有不舍,如今脱下“检察蓝”,转移“新战场”,要完成从检察尖兵到纪检监察新兵的角色转变,对我们每个转隶人员来说都是一个新的开始。

在见证监察体制改革的历史进程中,我们每个转隶人也在书写着新的历史。每当想起这些,一种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总会油然而生。如何履行好肩上的重要职责,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是我不断思考的问题,也是我不断探索和努力奋斗的方向。但面对着全新的工作内容,面对错综复杂的违反党纪、政纪案件,再加上自己对于纪检监察业务的一知半解,我有了一些困惑,也深感自身的不足。通过参与业务培训、请教同事、研究卷宗、参与谈话等工作,我渐渐对这份工作有了新的认识,许多看法也有了新的转变。

从纯粹的法律工作到既涉及法律,也涉及纪律的工作转变。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司法机关的一部分,以法律工作为主,较为纯粹。但是监察委员会,特别是与纪委合署办公前提下,法律工作只是所有工作中的一部分,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的案件占了大量的日常工作,违反《刑法》涉刑的案件则占少数,工作比较庞杂和琐碎。对我们每一位转隶人员来说,需要重新学习和适应。

从纯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到办案与文字材料相结合的工作转变。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由于法律规定和工作属性,主要撰写的是法律文书,办案中接触的综合文字材料工作相对较少。但是纪委、监察委的工作面更加广泛,不但要撰写初核情况报告、违纪审查报告、监察建议书等办案文书,还要学会撰写各类综合文字材料。

从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到审查违纪案件与调查违法案件相结合的工作转变。违纪案件与我曾经接触的职务犯罪案件并不相同,职务犯罪案件涉案金额动辄几十万、上百万,而我们面对的多数违纪案件与之相比就有点“小巫见大巫”,涉案的数额虽没有那么大,也许没有金钱上的交易,但破坏了党员干部的形象,侵蚀了党员队伍的廉洁性,这所带来的危害并不比违法案件小。因此今后的工作中不论以何种方式反腐,我们办案都要以法律思维为指引,以监察思维为总体,懂纪律、懂法律、懂政策、懂实践,以监察监督的方式推进反腐败建设。

作为一名转隶人员,如何实现从法律卫士到纪检铁军的转变、如何实现纪律和法律有机衔接,这不仅是对我自己的考验,更是监察体制改革对我提出的要求。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及时弥补党纪党规上认识不足的短板,变单纯讲法言法语为讲好纪言纪语、监言监语,实现纪在法前、纪法衔接,实现思想上的深度融合,更好地履职尽责。(淮上区纪委纪检监察二室 田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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