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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县:出台《党政领导干部推动分管单位巡察整改工作暂行办法》

近日,芜湖县出台《党政领导干部推动分管单位巡察整改工作暂行办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

巡察情况心里明。明确要求县级党政分管领导列席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分管单位巡察反馈意见,掌握存在问题情况。出席分管单位巡察反馈会议,提出整改工作要求,压实整改责任。

整改过程严把关。明确要求县级党政分管领导审阅把关被巡察单位整改方案,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指导被巡察单位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整改,确保整改实效。

关键环节强督导。明确要求县级党政分管领导对未按时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问题,进行监督、督促。对整改中出现的难点、痛点问题,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打通整改“中梗阻”,确保整改到位。(芜湖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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