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迅速贯彻落实省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第三次会议精神,按照“人员机构必清、机构设置必清、问题线索必清”要求,狠抓“三清”工作质量。
机构清。市本级及所有县(市、区)均新增3个内设机构。突出向监督执纪部门倾斜,全市监督执纪部门占比均超过70%,其中,岳西、大观、宜秀超过80%。突出监督执纪程序规范化,对改革前未设立案件监督管理室或信访室1县、3区,此次改革中全部按要求设置。
人员清。严格对照《安庆市检察院涉改人员转隶操作办法》规定的6项必备条件、5项负面清单,对拟转隶人员开展档案审查、考察谈话,全市共对26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决定不予转隶。
问题线索清。市、县检察院均对上级指定管辖的未立案侦查线索全部反馈上交。全市检察机关共梳理案件线索1241件,全部登记造册,正在办理移交手续。(安庆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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