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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执纪铸利剑 重拳反腐育清风 ——岳西县纪委先进事迹

五年来,岳西县纪委监察局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职责,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保持全市优秀位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验多次在中央和省交流,中央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联系点工作评为全国先进单位,“阳光村务工程”建设评为全省先进县,信访举报目标管理连续七轮获全省先进。

舞好“龙头”,压实“两个责任”

狠抓“两个责任落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出台并落实惩防体系实施办法,“两个责任”的考核、约谈、评议办法及责任追究实施细则,一案双查、一票否决办法等系列制度文件,每年组织召开落实主体责任集体谈话会,每季度向县委常委会专题汇报纪检工作,在县电视台开设“主体责任访谈”栏目,推进主体责任制落实。出台并落实纪检组织及负责人工作规则、述职述廉、工作约谈等制度,保障监督责任落实。县纪委约谈落实责任不到位的党组织负责人60余人(次),问责处理主要负责人8人。二是深化“十大工程”。严明党纪党规,深入实施全面从严治党“十大工程”,出台《关于整治八类“为官不为”行为的暂行规定》等配套文件,分解64项工作任务,成立6个督查组实现常态化督查,要求相关单位整改共性问题11项、问责处理65人。认真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任务,开展“八个专项整治”,建立“三个清单”,签订整改任务书、责任书,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加强对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的监督,对防火防汛、脱贫攻坚等工作中失职的120余名责任人进行问责。

握紧“拳头”,强化纪律审查

拓宽信访渠道,规范登记和处置,每季度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出台纪律审查区域协作制度,认真落实“乡案县审”制度;实行办案组长负责制,突破案件坚持以外围取证为主,实现安全零事故;正确运用“四种形态”,扩大谈话、函询范围;注重发挥办案治本功能,一些发案单位通过整改面貌焕然一新。五年来,共接受信访举报1442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114件,立案审查50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78人(乡科级干部85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追缴违纪款760余万元。建立容错免责机制,鼓励党员干部履职担当。同时,澄清了部分举报不实的问题,保护了一批干部。五年中,纪律审查工作力度的加大,使腐败分子受到党纪政纪的严厉惩处,弘扬了正气,震慑了腐败,引起社会强烈反响,不敢腐的氛围正在形成。

抓住“源头”,注重关口前移

一是巩固拓展防治机制。巩固“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成果,积极探索创新,推行示范引路,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相关经验在省、市推进会上交流。全面规范提升基层党务公开,建立“八有”工作规范;推进县委党务公开,制定40余项制度规定,建成县委党务公开制度体系;岳西经验在全国、全省推进会上交流,并被省、市委主要领导批示推广。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建立风险防范、监控和处置的有效机制,相关做法在省、市推进会上交流。二是加强权力运行监督。严格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述职述责述廉、班子主要负责人监督办法、“三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300余人次,任前廉政谈话和考试500余人次,诫勉谈话109人次。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新增1个省级廉政教育基地和15个廉政文化示范点,努力把王步文故居建设成高标准的廉政教育基地,弘扬“当(党)用则用”的无私奉献情怀;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制作警示片公开播放,组织“一把手”接受警示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廉政教育常态化,每年组织家风家训活动巡展,不断聚合向善向上正能量。

保持“劲头”,持久改进作风

出台并落实改作风提效能实施意见及问责办法、干部作风“八不准”、作风建设责任清单、考核评价办法等系列制度文件。开展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开展庸懒散奢、“纠风治乱”及“四个评议”等专项整治或活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21个。重要节点组织开展明查暗访,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8起。认真抓好整治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建立发展环境监测点,多层次开展创新发展环境监督评议工作,促进政府效能提高和服务质量改善,录播电视问政节目16期,相关部门整改突出问题88个。

当好“领头”,树立铁军形象

一是深化体制改革。2次清理县纪委参与议事协调机构,仅保留或继续参与9个;调整县纪委内设机构,增加2个纪检监察室,人员力量向纪律审查一线倾斜;加大派驻机构改革,实现全覆盖,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出台纪检组织负责人提名考察办法并建立备用人选库。组建县委巡察办和巡察组,开展两轮巡察,督促相关单位强化党的建设。二是完善内控机制。高标准、严要求抓好自身建设,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警示教育等,对纪检监察干部从严教育、监督和管理,完善内控机制,提升执纪能力,贯彻落实“五严守十不准”规定。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用实际行动诠释“忠诚、干净、担当”。五年来,有4名纪检监察干部分别受中央、省、市纪委表彰,有48名纪检监察干部先后被县委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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