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厦不是一下子倒塌的,我们要熟练掌握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准确践行‘四种形态’,建议大家认真学习《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工作暂行办法(试行)》,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发挥约谈函询的作用,防患于未然。”泗县纪委主要负责人说道。
全程纪实,压实“两个责任”。针对部分乡镇和县直单位落实“两个责任”压力传导不足、责任虚化弱化等问题,抓住“谁来抓、抓什么、怎样抓”这一关键问题,实行“两个责任”全程纪实留痕管理,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发挥纪检监察部门专责监督作用,坚决查处和纠正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行为,做到深挖细查、绝不放过,让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深入学习,掌握“四种形态”。出台《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工作暂行办法(试行)》,泗县纪委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办法》,熟练掌握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发现错误苗头就谈话提醒、约谈批评、函询诫勉,有了问题就严格执纪、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全县范围内释放出严管就是厚爱的信号,鼓励主动交待违纪问题,确保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加强配合,实现“一个目标”。全县各乡镇纪委、县直各派驻纪检组和四个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与委局相关室部主动对接,确保信息畅通共享,加强协调与配合,对照“四种形态”的49种情形,准确确定适应的具体情形,最大限度实现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精准运用,建设出山清水秀的党内政治生态,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截至目前,泗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开展监督执纪406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98人次,占比73%,第二种形态87人次,占比22%,第三种形态9人次,占比2%,第四种形态12人次占比3%。(宿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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