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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践行好“四种形态” 一、二种形态占比91%

时间:2017-06-01 09:5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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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以来,泗县纪委以“四种形态”为基本遵循,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将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提高思想认识,全面理解“四种形态”深刻内涵。坚持每周一下午学习制度,进一步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提高思想认识、转变执纪观念,聚焦主责主业,坚守职责定位,纠正以往只注重案件查办的思维定势和工作惯性。

加强队伍建设,锻造践行“四种形态”执剑者。着力在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上下功夫,通过加强业务培训,开展案件质量自查自纠活动,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审查水平;利用中央、省、市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情况通报,参观看守所等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参观家风馆,学习先进典型事迹,加强正面引导;开展标准化建设,扎紧“讲纪律、守规矩”制度的“篱笆”。

准确把握运用,推动“四种形态”落在实处。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要求,严格对照“四种形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把问责作为落实“四种形态”的重要抓手,使问责制度化、长效化。

2017年1月至4月份,共处置问题线索116件,涉及123人,对照审查中发现的党员干部问题情节、性质、造成的影响等方面,予以分类处理。其中,实施第一种形态61人次,第二种形态51人次,前两类占比91%;第三种形态7人次,第四种形态4人次。同时,对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不珍惜组织给予机会的3名党员干部,坚决予以严查重处,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功效。(宿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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