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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17-09-22 14:49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淮北市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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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教育局教育工会副主席段迎春违规收受购物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问题。2014年春节至2015年中秋节期间,段迎春先后4次违规收受教育工会采购粮油产品供货商所送的超市、服装购物卡,共计价值2800元。2014年10月,段迎春接受北京某文化传播公司邀请,前往内蒙古额济纳旅游,相关费用由该公司承担。2017年9月,因同时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段迎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相山区相南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刘加连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2016年4月,刘加连在操办儿子婚宴期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4人所送礼金3000元。同时,举办婚宴当天,实际操办桌数超出向组织报备桌数。2017年8月,刘加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上交财政。

三、淮北烈山区烈山镇洪庄村原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刘长领公款送礼问题。2011年至2014年,刘长领多次用公款向烈山镇原党委书记任启飞赠送礼金共计62000元。在查处任启飞违纪违法案件过程中,该笔款项已被收缴。2017年7月,刘长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市建投集团公司下属企业金安驾校教练毛洪发违规收受学员微信红包、香烟问题。2016年2月至12月,毛洪发多次以练车、约考为由,收受学员微信红包、香烟合计价值2684元。2017年8月,毛洪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解除聘用关系,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淮北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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