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歙县璜田乡六联村党总支书记胡发林套取危房改造资金等问题。2013年,六联村村委会以虚假信息套取危房改造资金2.4万元,胡发林从中违规列支1.45万元。此外其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7年1月,胡发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二、祁门县凫峰镇恒峰村党支部书记江满香,村支部原委员、村委会主任杨积华套取危房改造资金等问题。2011年至2012年,杨积华采取虚报冒领的方式违规套取危房改造资金2.63万元;2013年1月,江满香、杨积华等人虚开发票报销1.01万元;2014年在赤桥古塔修建过程中,伪造土地补偿费用清单,违规套取资金0.69万元,以上资金均用于村其他支出。2016年12月,江满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杨积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三、祁门县芦溪乡党委原副书记、原乡长方陆军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2014年至2016年,方陆军在任祁门县芦溪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期间,套取扶贫项目资金19.5万元及其他项目资金用于公务接待等支出。2017年2月被免职处理;2017年3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黄山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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