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是省委省政府扶贫攻坚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帮助困难群众实现“安居梦”的惠民工程。这项工作在执行中还存在制度空隙和监管缺失,出现套取、冒领、挪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等“微腐败”行为,严重损害群众利益。
为进一步履行好监督责任,压实驻在单位的主体责任,驻住建厅纪检组从讲政治的角度出发,把脉农村危房改造“微腐败”,于近期会同驻在单位进行调研,召开部分村镇(乡)干部座谈会,跟踪了解工作动态,深入剖析案例,及时向住建厅党组提出建议,促进农村危房改造健康发展。
一、认真分析研究,号准“脉”。为构筑农村危房改造廉政“防火墙”,驻住建厅纪检组向厅党组提出纪检建议。督促村镇处工作人员深入县、乡(镇)调研,与部分村镇(乡)干部座谈,对农村危房改造领域腐败违纪违规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围绕申请对象的确定、审核责任留痕等方面,把问题集中在“公示关”、“签字关”、“大数据运用”等环节,号准了农村危房改造的“脉”,找准“病根”。
二、强化执纪问责,下准“药”。针对农村危房改造“病根”,驻住建厅纪检组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切入点,督促驻在单位业务处室,扎实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廉政风险防控,将农村危房改造纳入督查重点,结合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农村“三资”监管突出问题等专项治理,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把关不严,套取、冒领、挪用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核查,把严肃查处当做治疗“微腐败”的“药”,努力清除“病灶”。
三、严格资金管理,开好“方”。在“治已病”的同时,驻住建厅纪检组更加注重“治未病”,要求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危房改造无关的支出,不得提取工作经费,由县财政直接打卡发放到户,减少中间环节,堵塞可能的漏洞;加强宣传,要求制作简明易懂的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内容包括补助对象、补助标准、申请程序、补助资金发放等政策规定,并免费发放到每个危房改造农户,使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家喻户晓。
目前,省住建厅已会同省财政厅等单位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管理的通知》,对农村危房改造的制度进行“补丁”,切实织牢、织密、织细制度的“笼子”,不断增强基层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促进省委省政府扶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驻省住建厅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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