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规范党员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倡导文明节俭新风,促进廉洁自律。近日,省审计厅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安徽省审计厅党员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
《规定》不仅明确了适用对象、报备程序和时限,还严禁在操办过程中存在通知管理或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参加,收受管理或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等财物,直接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费用,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减免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公物,借用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企(事)业或个人车辆,采取分期分批宴请等方式变相大操大办等七种行为,增强了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规定》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应当以身作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厅机关和厅属单位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日常教育管理,促进党员干部严格遵规守纪,对发生违反规定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既追究当事人,也追究相关领导责任。驻厅纪检组、厅机关纪委和审计职业学院纪委要加强执行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确保《规定》落实到位。(驻省审计厅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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