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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县:强化谈话函询实效 筑牢“第一道防线”

时间:2017-06-01 14:5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信访举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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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定远县纪委在信访举报工作中认真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履职履责、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强化谈话函询,及时“咬耳朵、扯袖子”,“防患病”、“治初病”,筑牢防止犯错的“第一道防线”。

明确谈话函询范围。按照“三个可以谈”、“三个优先谈”、“ 三个不能谈”的原则,对信访举报中发现党员干部存在性质不严重、情节轻微的一般性问题,或者反映笼统、不具体的问题,根据需要,由委局领导或信访室进行谈话或函询。对谈话、函询的问题,由约谈函询对象写出书面检查或情况说明。

规范谈话函询程序。由信访室填写《信访约谈呈报审批表》或《信访函询呈报审批表》,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批准后,对约谈对象下发《信访约谈通知书》,告知其约谈的时间、地点,通知约谈对象做好约谈准备;对函询对象下发《信访函询通知书》,函询对象需就函询问题实事求是地逐一作出书面回复。信访谈话时,由信访室派专人做好相关记录。

严格责任追究。对于进行信访谈话或函询的对象,发现其确实存在违纪问题,需要诫勉谈话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按相关规定进行立案调查和处理。谈话函询后整改不力的,实施责任追究,直至给予纪律处分。同时,建立谈话、函询建档报备制度,党员干部谈话函询结果报备县委组织部,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截止5月底,县纪委已约谈、函询11名党员干部,对反映失实的9名党员干部予以澄清,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2名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滁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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