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安徽省定远县积极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42人实施了函询,对6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函询过程中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1名乡镇正科级领导干部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32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是非。
在谈话函询中,该县避免一谈了之,严把“三到位”,确保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分类到位。该县在诫勉谈话中,区分不同类别进行谈话。对有问题线索反映但经核实查否的进行预防提醒谈话;对拟采取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或查核后仍需进行询问核实的进行警示核实谈话;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或存在明显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批评教育谈话;对因履职不力或违规违纪受到问责的进行诫勉整改谈话。
点错到位。该县对诫勉谈话内容做到“四个讲清”,即讲清谈话对象存在的问题、讲清问题性质及所要承担的责任、讲清整改措施和时间要求、讲清不如实说明情况的后果。
惩戒到位。对受到诫勉谈话的党员干部,定远县规定,取消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资格,六个月内不提拔或重用。通过谈话,让没有问题的干部受到教育,让存在问题的干部纠正错误,对问题反映不实者澄清事实;对有问题不说清不说全,隐瞒欺骗甚至对抗组织审查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查处。(汪长园 齐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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