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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县:打好“组合拳” 推动巡察工作持续发力

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定远县坚持以政治巡察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创新巡察方式方法,打好“组合拳”,精准发力,充分发挥“利剑”作用,提升巡察工作实效。

纪检人与专业人组合,探头更敏锐。县委巡察办从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农经、财政、审计等机关、单位和部门选拔具有巡察经验和有财会、统计等专业知识的高素质业务骨干,建立巡察组长人才库和巡察人员人才库,并根据巡察需要,组建以纪检监察干部为组长,对口专业人员任组员的巡察组,形成“1+1>2”效应。在巡察业务培训时,注重纪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的同步培训,邀请市、县巡察专业人员进行业务授课。通过巡察领导小组和巡察办现场指导,巡察组长之间互相交流,组员之间传、帮、带等方式,不断提升巡察人员业务水平,为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奠定队伍基础。

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结合,方式更科学。此次全县巡察工作采取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常规巡查中,成立3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三”方式,对9个县直单位党组进行巡察,目前,三个巡察组已全部进驻被巡察单位,驻点巡察工作已全面展开。在专项巡察中,成立一个专项巡察组,对招标采购领域和公租房领域进行“延伸式”专项巡察,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一件事、一个人、一个下属单位、一个工程项目、一笔专项经费开展专项巡察,侧重解决“处事不公平、履职不廉洁、作风不民主、行为不守纪”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全面巡察与点穴巡察结合,巡察更严密。为全面了解被巡察单位情况,做到应巡尽巡,应察尽察,各巡察组采用驻点巡察方式,在被巡察单位驻点办公,利用两个月时间,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紧扣“六大纪律”,坚持“四个着力”,紧抓“三个重点”,对不同层面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开展巡察,力求对象 “全覆盖”,对其开展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在全面巡察的基础上,巡察组还结合被巡察单位特点,针对各单位重点人员、重点项目精准发力,进行“点穴式”巡察,对巡察出的各类问题逐项列出问题清单,让整改目标更加明晰。(滁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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