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纪检人·手记】函询材料入档 必须严格落实

时间:2017-05-25 09:1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清风苑     编辑:张晓玉
【字体: 】      打印

“小惠,你们对民政局陈局长的函询还没结束吗?”一大早我还没顾得上签到,就被孙局长叫到了他的办公室。

他的办公桌上摆满了近期精准扶贫和医疗卫生领域巡察的资料。

“上个月就结束了,函询报告分管案件的领导们都批过了,这件事情早就了结了啊。”我有点摸不到头脑。

“那我们在巡察调阅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时,陈局长的档案里怎么没有函询材料?”孙局长还是一脸疑惑,顺手把廉政档案递给我。

带着困惑,我把档案从前到后翻了一遍,确实没有找到关于陈之柏的函询材料,我开始回忆函询的整个过程。

一个多月前,县纪委收到关于反映民政局局长陈之柏私自分配救助名额等问题的线索后,经领导安排,由我和另一名同志负责,就信访反映问题对陈之柏进行函询。没几日,被函询人的个人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据材料便交到了我们调查组手中。经查,没有证据证明陈之柏存在被反映的违纪问题或其他违纪线索,建议了结。形成函询报告后,依次经分管案件常委、副书记审核,同意该问题线索了结。随后,我将函询的相关资料及报告交给了案管室。

回忆清楚后,我向孙局长汇报整个工作过程,并把廉政档案还给了他。

“哦,是这样的……”孙局长一边接过材料,一边若有所思。

顿了一下,孙局长又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看了没有?”

前两天才看过《规则》的我,瞬间忘记了领导问的事情,信心满满干脆果断地回答:“看了,看得还挺认真呢!”

孙局长笑了笑,问道:“《规则》中明确要求谈话函询材料应存入个人廉政档案,你是此次函询负责人,函询结束后,应该把函询材料提交党风政风监督室,存入个人廉政档案的,这一点你可知道?”

我有点懵了,有这个规定?我努力回忆,试图把《规则》里的规定在脑海里都梳理梳理。

依稀记得好像真有“谈话函询材料应存入个人廉政档案”的要求。“没错,《规则》中是有这条规定,我确实忽略了这件事情,当时以为函询后既然了结了,说明此人暂时没有问题,就没有在意函询材料应存入个人廉政档案的事情,是我失职。”我有点吞吞吐吐,感觉脸上发烫,耳根发热,刚才那一点点小自信荡然无存。

孙局长看出了我的不安和懊恼。

“经谈话函询后发现问题并后续处理的,我们必须将材料存入个人廉政档案。经谈话函询没有发现问题并了结的,我们也要做到这一点,一方面为本人澄清说明问题,对其日后工作起到警醒;另一方面便于组织掌握每个领导干部的情况。”孙局长耐心教导着,“《规则》的制定和出台,目的就是把纪委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我们必须严格工作程序,抓好监督执纪每一个环节。”看到我的自责,孙局长并没有过多的批评我。

“确实是我没把《规则》研读透彻,造成了工作失误。今后一定严格注重对环节的把握。”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我们,必须先把自己摆进去,严格按程序和规则执纪,充分保证工作质量,才能真正回应党内关切和群众期盼。事后,我内心久久没能平复……(五河县纪委 惠雪松)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