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纪检人·手记】让函询带着温度落地

时间:2017-04-13 08:2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清风苑
【字体: 】      打印

清晨,我刚从食堂吃过饭来到办公室,门口一名年轻的姑娘似乎早早就在等候我,神情有些不安。

“请问您是朱书记吗?”还没等我开口,她就迫不及待地问我。

“我是朱永,怎么了,小姑娘,你有什么事吗?进屋说吧”我以为是上访群众,随即开了门邀请她坐下谈。

“朱书记您好,我是城关镇组织部部长凌娟娟,这是我本人违规领取工作服装的情况说明、退缴违纪款凭证和检讨书,信访室的同志让我交给您审核。”她小心翼翼地把材料递到我的面前。

“小凌部长你好,我知道你,你是县里去年选拔任用的优秀青年干部,请坐,我先看看你的材料。”我尽量让语气保持平缓,希望能排解她的紧张。

前阵子,这位城关镇新任组织部长因担任重点项目观摩解说员时违规领取一套价值820元工作服装,被县纪委函询。在我看说明材料时,她始终站立没敢坐下,天气微凉也没能擦拭焦虑的汗滴,我看出了她的担心和顾虑。

“小凌,你的问题已经说明的很清楚了,确实是违规领取了一套工作服装。你能够积极的面对错误,作出深刻检讨,并及时退缴违纪款,年轻人能有这样的认识很好,我同意了结。”我认真表明了态度,并对她作出充分肯定,希望她的情绪能够有所稳定。

“原本我认为领取一套服装,应该不算违反规定,组织上对我函询后,我才意识到错误,恳请组织上能对我从轻处理,我保证不会再犯错误。”小凌仍忧心忡忡地说。

“放心吧,此次不追究你的责任,你也不要担心,在你的问题调查过程中,我们也了解到你平时表现非常优秀。”与此同时,我通知工作人员将材料拿走备案。

“那函询算不算对我的处分呢?”她期待地看着我,继续追问。

“不算。函询是针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轻微的、线索明确具体的问题,责令其本人作出书面情况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结合说明情况作出处置,函询后了结澄清的不算作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我耐心地解释道。 

“那我就放心了,谢谢您,朱书记。” 得知不会受到处理的小凌终于松了口气。

“对你函询主要目的是预防,这也是我们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治病救人的政策体现,你一定要以此为戒,不要再发生类似的事情。”看到她心情舒畅,我继续作解释并提了要求。

“原来是这样啊。请组织放心,我一定会深刻反省,努力工作,绝不辜负组织对我的期望。”心里的疙瘩解开了,小姑娘连声道谢。

送她出门之后,我既为她有这样的认识,勇于面对错误并及时纠正感到高兴,也为我们践行“四种形态”让干部得到教育感到欣慰。

“谈话函询”的目的是为了挽救同志。工作中注重方式方法,既要“严纪律”,也要“讲人性、讲帮助、讲爱护”,在确保尺度的同时,要带着温度,让谈话函询对象能够信任组织、认清问题、卸掉包袱、轻装上阵。(五河县纪委副书记  朱永)

相关新闻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