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您结合巡察组在贵单位巡察期间工作情况,从遵守各项纪律规矩、反馈问题是否精准、是否干扰贵单位正常工作等方面谈谈具体感受。”在明光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会议室内,一场特殊的谈话正在进行,这是十五届明光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后评估工作评估组正面对面听取被巡察单位对巡察工作的真实评价。
今年以来,明光市纪委监委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监督职责,通过开展巡察后评估、制定日常监督方案等一系列扎实举措,延伸监督链条,健全监督机制,有力推动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巩固巡察成果,促进巡察工作作风与成效向上向好。
巡察后评估工作由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办主任牵头并组建评估组,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部门派员参加,每轮巡察反馈后,采取“一会六评两查两谈”方式对巡察工作作风、成效进行综合评估,其中“一会”即在被巡察单位召开评估工作动员会,“两查”即核查巡察组巡察工作运行及资料归档情况、在被巡察单位开展问卷调查,“两谈”是与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股室负责人和部分党员干部开展个别谈话,与食宿场所工作人员谈话。今年以来,评估组先后前往17个被巡察单位召开评估动员会议,邀请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巡察联络员、中层干部及一般干部对巡察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发放问卷174份,开展访谈98人,评估结果移交市委组织部门,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此外,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压实整改责任,该市纪委监委将巡察整改监督纳入日常监督范畴,梳理明确纪检监察室、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乡镇(街道)纪(工)委等监督职责,按照整改部署、集中整改等不同阶段细化列明监督重点共计24项,形成常态化监督机制。
“只有监督沉下去,作风与成效才能实起来。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聚焦监督职责,以务实举措推动巡察工作走深走实,为营造风清气正、实干争先的良好政治生态持续护航。”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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