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单位制定的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无实质性具体内容……”近日,十六届旌德县委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第二次联席会议召开,联席会成员单位分别对十六届县委第六轮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和第七轮巡察整改方案的审核情况进行汇报,集中审定审查意见,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巡察整改工作及时“把脉会诊”“对症下药”。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监督政治责任,将“全周期管理”理念贯穿巡察整改监督全过程,建立健全“构建制度明责任、严格程序强审核、开展评估查实效、建章立制促长治”的工作闭环,在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上不断夯实工作举措,增强监督合力,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真改、实改,以“监督常在”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提质增效。
据悉,为有效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县纪委监委一方面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县委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联席会议制度(试行)》,将督促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做到整改链条延伸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另一方面坚持“清单化”“闭环式”管理,通过制定审查意见清单,发放巡察整改提示单,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拧紧整改各环节责任链条,确保整改科学合理、不留死角。同时,实施“巡察+纪检+组织”三方联动,采取“督导+评估”的方式,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年度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助力提升巡察整改工作质效。
自十六届县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该县共召开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联席会议2次,开展巡察整改成效评估督查4次,反馈审查意见573条,发放巡察整改提示单21份,推动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完成问题整改1223个。
“巡察整改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必须坚持跟踪问效,深化成果运用。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扛牢整改监督责任,把督促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任务,通过实地督查、专题会商等方式不断压实责任,确保问题改出成效,巡察工作形成闭环作业,真正做到全周期管理。”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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