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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深化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专项整治

时间:2023-09-06 18:4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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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查处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背后‘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高压信号……”为进一步严肃整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近日,阜阳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联合印发方案,部署在全市深化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专项整治。

坚持一个“不落”。方案明确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的党员、干部、工作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的工作人员,各级党组织中的无职党员全部纳入专项整治范围。

坚持三个“紧盯”。紧盯案件查处,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零容忍”,依规依纪依法给予相应处理;紧盯深挖彻查,注重发现酒驾醉驾问题背后可能存在的违规吃喝等“四风”问题以及包庇袒护、说情抹案等干预执纪执法司法问题;紧盯责任落实,对存在宣传教育缺失、监督管理不力、酒驾醉驾屡禁不绝等问题的地方和单位,“一案双查”追究相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责任。

坚持六个“强化”。强化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强化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加强纪法教育、安全教育;强化纪法贯通,公安机关对查处的酒驾醉驾人员一律核实其政治面貌和身份,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第一时间通报纪检监察机关;强化循线深挖,对酒驾醉驾问题一律倒查回溯、跟进监督,做到案件“六查清”“两监督”;强化部门联动,利用“大数据”比对、信息预警等手段定期比对酒驾醉驾人员身份信息,形成查处合力;强化警示震慑,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深化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强化以案促治,督促案发单位找准制度漏洞、监管盲点,健全完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等方面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严重败坏党风政风、社风民风。”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我们将以“零容忍”态度向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及背后的“四风”问题“亮剑”,持续释放正风肃纪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推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强化纪法意识,严守纪法底线,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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