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愧对组织的信任和培养,给个人、家庭、组织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希望大家以我为戒,珍惜岗位,慎用权力,遵纪守法……”刘某某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深刻忏悔道。
3月16日,临泉县委原常委、县政府原副县长刘某某违纪违法案在颍上县人民法院一号大法庭公开审理。临泉县纪委监委以旁听庭审为契机,组织委机关室(部)主任,自然资源规划局、住建局等单位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100余人参加现场旁听,以真实典型案例“现场授课”,用“案中人”警醒“身边人”。
“刘某某因为理想信念丧失走错路,对自己是一种很好的警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守住初心,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自觉抵制腐败。”“要以反面典型为镜鉴,强化法纪观念,增强廉洁意识,不断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严格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庭审的党员干部深有感触。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不断创新完善警示教育方式方法,根据案件特点、所涉领域、人员特征等情况,分批次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参与庭审旁听,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强化底线思维,守好纪律“红线”,努力达到“庭审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为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该县纪委监委注重用好反面典型活教材,通过编印典型案例警示书籍、拍摄警示教育片、组织参观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针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运用“三会三书两公开”教育形式,推动案发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堵塞制度漏洞,着力从根本上铲除腐败滋生土壤。截至目前,共印发以案促改典型案例警示书籍400余册,拍摄警示教育片2部,组织参观教育基地和开展廉政教育宣讲10场次,接受警示教育人数达到2000人次。
“组织党员干部参加旁听庭审活动,‘面对面’接受警示教育是注重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发挥以案促改作用的有力举措。我们将持续在以案说纪、以案促教上下功夫,推动警示教育效果最大化,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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