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是最直接、最直观的教材。如果说先进典型是党员干部学习的榜样,那么反面案例就是党员干部引以为戒的镜鉴。贪腐官员的“活材料”被暴露在阳光下,目的就是要让广大党员干部以此为戒,深刻总结反思,认清严重违纪违法对党的形象和执政根基的巨大危害,认清贪官所作所为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的重大损失,进而受教育、明底线、知敬畏。
警示教育,本质是教育。这种特殊的教育要起到震慑、警醒、教化,奋发的效果,就不能搞大水漫灌、千人一面、老生常谈那一套,而是要真正的入脑入心,触及灵魂,把“自己真正的摆进去。”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倘若对反面案例的警示置若罔闻,毫无自省之心,不思贪欲之害、不守立身之本,自己就可能走向反面。用好“三个以案”典型案例,就是要教育党员领导干部,善于从他人的教训中吸取经验,在思想上警醒起来,在行为上自觉起来,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矩。如果说警示是用前人犯过的错警醒后人、以达到“不敢”的目的,教育则是引发深入思考、由表及里、从受振动到受启发,真正从内心实现“不想”。
今年是决胜全面小康和决战脱贫攻坚之年,任务艰巨繁重,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更是带来新的困难和挑战。抓实“四联四增”为主要内容的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就是要切实增强党员干部“两个维护”的坚定性、勇于担当的斗争精神、干部教育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以及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干精神;着力练就担当的宽肩膀、增强成事的真本领,甘于担责、勇于担错,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为统筹“两手”、打赢“两战”,实现半年“双过半”,全年夺胜利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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