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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强化纪法思维 争当纪法标兵

时间:2022-10-10 10:5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廉政时评,论坛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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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乐际同志在中央纪委十九届六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中曾指出,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接受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做遵纪守法的标杆。在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同时履行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两项重大职责,必须培养纪检监察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监督执纪工作的能力,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提升法治意识,做知纪明法的学习标兵。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重要使命,干的是“打铁”的活儿,必须练好“打铁功”。要坚持不懈的抓好规则在先、法律至上、公平正义和责任义务等法治思维的培育,树牢纪法双施双守的工作理念,努力适应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需要。要强化政策理论的学习,注重站在政治立场、运用政治思维去开展工作,学会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推动和指导工作实践,使反腐败斗争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同时,也要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学会运用法治原则、法律逻辑、法律程序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在实践运用中将纪法两种思维交互融合、化为一体。

加强自我约束,做遵纪守法的忠诚卫士。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纪检监察干部知纪违纪、知法犯法,不仅给纪检监察机关抹黑、给党和国家形象抹黑,也对社会法治与公平造成重大损害。作为执纪执法者,纪检监察干部应“勇”字当头,做到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学会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想问题、抓工作、作决策,在法治的轨道上用权、律己、干事,维护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法治良序。应持“慎”而行,不断净化朋友圈、生活圈和社交圈,始终保持高尚生活情操,提高自身道德修养,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应怀“畏”知止,把纪律当作内心准则,对纪律规矩怀有敬畏之心,把法律当作职业信仰,尊法敬法,划定红线不逾越,严守底线不触碰。

提升专业能力,做执纪执法的模范“铁军”。纪检监察干部要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善于运用法治方式破解纪检监察信访难题,善于运用法治方式查办案件,将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要求贯穿始终。要严守工作程序,纪检监察工作具有较强的政治性、公权性、专业性、严肃性,需要更强的程序意识,坚持程序正义,善于用程序来保障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能的有效发挥。要促进纪法衔接,不断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明确纪检监察和刑事司法办案标准和程序衔接,做到案件查处既符合党内法规又符合法律规定。要规范执纪办案,坚持依纪依法查办案件,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参照新修订的有关法律的立法原则,重视收集证据的完备性、严密性、合法性,用严密的证据链条证明违纪违法事实的存在,杜绝以组织名义代替法规程序的现象,减少办案中的随意性和自由裁量权,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促进执纪执法办案的规范化,让每一起案件都体现公平正义。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是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使命的内在要求。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丰富知识储备、强化实践运用,努力成为纪法皆通的“专才”;必须严守纪律规矩、懂法知法守法,努力成为遵纪守法的“铁军”。只有如此,执纪执法才能更有权威,才能更加得到群众的信任,从而形成择善而从、清风劲吹的良性循环。(东至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 张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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